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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水市消除义务教育
大班额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7〕181号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天水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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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
天水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统筹推进教育发展和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缩小我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切实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现象,按照《甘肃省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增加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以解决“城镇挤”和“乡村弱”的问题为导向,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县区为基本单位,摸清底数,对照标准,掌握大班额分布情况,分城区、镇区和乡村三种类型,制定实施方案和消除大班额台帐,分年度、分阶段、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2.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对存在大班额的学校,实行一校一策,提出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逐步消除大班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化,保障每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3.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提升。统筹县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农村教育弱和城镇“大班额”,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统筹“全面改薄”、标准化建设等工程项目,努力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着力解决择校“大班额”。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即从2017年开始,合理控制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和其他年级转学人数,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和大班额;到2018年底,全市66人以上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18%以内,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4.23%以内;到2020年底,全市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0.1%以内,2023年全部消除。
2.具体目标。消除超大班额的具体目标:目前已经消除超大班额的清水县和麦积区,不得再出现超大班额;到2017年底,秦安县和甘谷县消除超大班额,张家川县、武山县、秦州区超大班额比例分别控制在0.34%、4.57%、14.23%以内;到2018年底,武山县、张家川县消除超大班额,秦州区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7.82%以内;到2019年底,秦州区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4.25%以内;到2020年底,全市超大班额全部消除。
消除大班额的具体目标:到2017年底,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县大班额比例分别控制在15.74%、0.98%、9.03%、2.65%、6.55%、15.55%、2.65%以内;到2018年底,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县大班额比例分别控制在7.87%、0.49%、5.26%、1.18%、2.57%、11.41%、1.70%以内;到2019年底,秦安县和清水县全部消除大班额,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县大班额比例分别控制在5.57%、0.10%、2.55%、6.46%、1.09%以内;到2020年底,麦积区、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县全部消除大班额,秦州区大班额比例控制在0.65%以内;到2023年底,全市大班额全部消除。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布局义务教育资源
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情况,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变化动态监测机制,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和建设机制,不盲目建设和撤并学校,不建设义务教育园区和超大规模学校。按照“合理布局、均衡发展、适度超前、够用适用”的原则和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中心校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思路,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1.合理确定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半径,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统筹实施“全面改薄”等义务教育学校工程项目,优先实现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中心学校标准化,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中心小学或完全小学,基本满足学生寄宿需求。把加强乡镇中心校建设作为解决乡村大班额问题、缓解城区与镇区大班额现象的重要举措。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村小学,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要保留或设置必要的教学点。严格规范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坚持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合理调整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坚决避免盲目撤并乡村学校。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优化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2.合理布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城镇化规划、常住人口规模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增长趋势等因素,构建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和办学规模,并纳入城镇规划严格实施。城镇新建居住区严格按规定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学位供给不足的老城区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统筹新建或改扩建学校。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3.加快扩大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城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学校通过建设分校,或改扩建等方式扩大办学规模;在人口集中、资源短缺的镇区新建义务教育学校;推动城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外迁城郊办学,初中利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的办法,扩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空间。本着建成一所、验收一所的原则,到2020年前后,使县域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均达到省级标准。
4.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市、县规划和国土部门要按照优先、优选的原则,规划预留足够的教育用地;在编制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时,优先统筹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指标;新增用地指标、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节余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利用现有学校建设用地存量兴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城镇闲置学校用地调查和废弃教育用地复垦利用工作,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发展需要;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对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提高城镇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办学质量
1.建立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联盟,推进集团化办学。采取“老校+新校”、“强校+弱校”等模式,每所城区和镇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与1—2所薄弱学校结成实质性的办学联盟,实行联合招生和优质师资等教育资源共享,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薄弱学校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
2.坚持建、配、管、用并举的改造原则,全面提高乡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借助实施全面改薄项目,改善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重点保障留守儿童学习生活需要,确保城镇与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建设、同步达标;按照国家标准逐步配齐乡村学校教学仪器、音体美等设备和各种功能室,保证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加强乡村学校教育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管理,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帐目和档案,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坚持“宁可用坏,不能放烂”的原则,安排教师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进行教育教学和开展各种教师技能创新大赛等,切实补齐乡村教育短板,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
3.加快推进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实现乡村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和配备满足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所需。利用国家、省、市建立的义务教育资源云平台,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实施以乡村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4.深化教育改革,实施乡村学校学区一体化办学。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学习、借鉴秦安县陇城教育园区学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对学区内教师、设备等教育资源统一调配管理,课程等教学活动由学区统一安排,教研教改统一组织,短缺学科教师统一巡回走教,推动学区内学校均衡化发展,全面提高乡村整体教育质量。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城乡师资均衡配置
1.科学核定和灵活使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定期会同同级教育、人社、财政部门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县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禁止其他部门挤占挪用义务教育编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适度增加教职工编制,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和乡村学校、教学点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2.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的统筹管理。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促进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在城乡、校际间的合理流动。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30%。
3.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破解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结构性矛盾,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提高乡村学校教师整体质量,补足配齐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积极争取扩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通过学费代偿、补偿等政策,鼓励和吸引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返聘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4.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水平。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不断提高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给予适当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提高乡村学校班主任待遇,并依据边远程度和工作量,实行差别化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实施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向乡村适当倾斜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向乡村流动。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向最边远乡村学校倾斜。把符合条件的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纳入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大力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5.提升薄弱学校教师专业化水平。深化教师培训模式改革,采取送教下乡、送培上门、对口支援等方式,为乡村教师和薄弱学校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抓住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机遇,充分利用东部帮扶县区优质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教师和薄弱学校教师进行在职培训;将院校集中培训、优质中小学“影子培训”和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相结合,为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培养骨干教师,缩小城乡、校际师资差距。
(四)加强政策引导,规范办学行为
1.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遏制“择校”导致的大班额。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做好家长对“择校”、“择班”心理的疏导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生源范围和在校生规模。严格控制小学入学年龄,禁止跨区域招生。对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不予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2.全面实行均衡编班,遏制“择班”导致的大班额。严格按照“学生均衡编班、教师均衡搭配、先学生编班后配备教师”的原则,对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所有学生进行均衡编班,教师均衡搭配,随机确定教学班。禁止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特长班。
3.严格落实学生学籍管理,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严格落实甘肃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坚持“一生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严把转学入口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无正当理由不能转学的规定,严格规范转学条件和程序,禁止随意转学插班。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作为破解当前教育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部门、人员和经费等,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目标顺利实现。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明确教育、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区政府是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确定消除大班额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有关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政府要落实经费投入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确保教育投入实现法定增长。教育部门要统筹“全面改薄”、标准化建设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建设项目和资金,积极解决大班额问题。2017—2018年“全面改薄”资金重点向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倾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同类公办学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要把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作为教育督导和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对因工作不力、不能按时解决大班额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已完成任务的县区要进行不定期复查。对达标后又超标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要实行问责,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五)做好工作备案。消除大班额是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确保摸排数据准确,方案切实可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现有大班额摸底排查情况和市政府确定的细化目标,制定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县区人民政府审定。2017—2020年每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将本年度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消除大班额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积极消除大班额的良好氛围。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和推广,使消除大班额专项工作成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的强大动力。
附件:1.天水市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表(分县区)(http://www.www.caigou0086.com/Files/20171127/消除大班额规划附表.xls)
2.天水市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汇总表(分县区)
3.天水市消除大班额计划进度表
4.天水市消除大班额学校计划清单(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