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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网友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获回复 共计13条
天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www.caigou0086.com   时间:18-06-25 09:37:01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日前,甘肃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的13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甘肃省委书记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金昌市龙泉花园自2016年入住,到现在三年的时间了,我们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还有地下车位也没有办证,我们去问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家告诉我们说,我们的房子还没有经过验收,所以房产证现在无法办理,可以我想问,既然我们的房子都没有经过验收,为什么我们的小区能被评上资质三级2甲等水平的物业管理验收,当时评的时候,消防水管里面都没有水,到目前为止,有些地方消防水管里面仍然没有水,为这个问题,我问过建设部门的赵科长,他回答说,消防部门已经罚过钱的,你还要怎么干什么,这就是他的回答,我就说,消防水管里没有水,谁给你们这么大的权利,能评上三级2甲的物业管理。请求有关部门,给我们加紧协商办理房产证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如果是人防工程,车位就不能买卖,请退地下车位,还有就是希望有关部门重新评价物业的管理水平,到现在为止,我们18年的物业费不交,人家我也就不给充水费。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省、市领导非常重视,责成市委办公室转市住建局认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龙泉花园小区于2015年8月31日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入住。目前由于消防(地库消防)等专项验收尚未通过,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尚未进行,致使房屋产权证书无法办理。市住建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向相关部门申请消防设施等专项验收,并抓紧申请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龙泉花园小区有1#、2#两个地下停车场,已销售的车位目前正在房地产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待备案完毕后,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我市物业服务等级每两年考评一次,由物业企业向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提出评定申请,2016年11月,市建设局、市发改委联合各小区所在社区、市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组成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小组,经全面评定,龙泉花园住宅小区评定结果为二级甲等,执行相应收费标准。水电费收缴及相关服务,按照龙泉花园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规约》进行,具体事宜您可联系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进行维权。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是陇南市武都区洛塘镇厂里村马山,村民如今手机没信号,没有手机塔也没人管,修公路还让我们农民赔产,这就是在扶贫吗? 希望领导们去看看,好好调查一下,在这里谢谢领导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责成武都区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反映修公路赔偿的问题。厂里村下辖杨家山、王家坪、宋家湾、大交山、厂里、王家庄和黄泥沟7个村民小组142户574人,为洛塘镇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深度贫困村。洛塘镇厂里村马山指王家庄社和杨家山社两个自然社。2015年厂里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当时大交山社、王家庄社、杨家山社均未通公路,经村两委及群众代表商议,决定修建王家庄社、杨家山社(马山)通社公路约5公里并进行硬化,该通社公路需占用厂里社群众土地,由于项目资金只包括道路修建及村容村貌亮化等基础工程,占地赔偿资金需群众集资解决。因此,经协商议定王家庄社、杨家山社(马山)群众向厂里社群众支付占地赔偿款238600元。2018年1月1日,王家庄社、杨家山社通过群众集资筹措资金168600元并支付给厂里社群众,后由于王家庄社和杨家山社群众认为赔偿费过高而集体违约,造成剩余款项未能及时赔付。目前,经镇村两级干部协调,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定于2018年8月31日前,由王家庄社、杨家山社群众通过集资付清剩余欠款。 二、关于反映没有手机塔的问题。经武都区工信局联系移动公司安排专人进行勘察,因移动基站建设在厂里村,王家庄社、杨家山社由于山体阻挡、距离基站较远等原因,手机信号较差。对此,移动公司计划在王家庄社、杨家山社新建桅杆,采用2G数字飞地亚扩设备强化信号覆盖,解决通讯无网络信号的问题。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林书记您好,我是白银市靖远县双龙镇的一名退伍军人,这些年国家推出一系列惠农政策大力帮助农名开拓思路发展经济,走脱贫致富之路,2016年我用仅有的退伍费,三人合伙在政府的帮助下成立家庭农场在景泰县芦阳镇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流转土地210亩种植纯天然绿色无公害枸杞,进行第二次创业,由于我们都是机械化,但是自2017年秋季在政府的帮扶下对渠道进行铺设,在铺设渠道的时候工程队为了节约成本,在耕地取土,把耕地弄得是坑坑洼洼,没法耕种,当时双方协调,在2018年开春前将土地恢复原样,不影响耕种,在县开发办亲临现场多次督促的情况下,谁知工程队迟迟没有结果,作为一个农民眼看到了收获的季节,我却无能为力。找到了当地信访办,工作人员的回复是最迟七月底给结果,那么我今年一年的损失怎么办,工程队铺设渠道有政府拨款,这就是国家倡导三农政策,我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林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留言后,景泰县芦阳镇会同县开发办积极与枸杞种植户、施工队、村委会进行了协商处理,目前,双方已达成平整恢复土地协议,施工队已将耕地恢复原样。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景泰县督查考核局 2018年6月20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甘肃省成县人,我们这里的城市用电也就5-6毛钱一度,为什么所以的房屋出租户对所有的房客都加价收电费,有的每度加到1.2元,有的甚至加到每度1.5元,请问他们这样私自加收电费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能否管理一下他们这样的乱收费现象,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责成成县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成县物价局对城区私房出租市场房东向房客收取电费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确实存在超过居民用电基础电价每度0.51元加价收费的问题。经了解,加价收费的原因:一是房客用电一般是房东转供,供电公司只认房东的总表,有房客的情况下,用电容易上升至阶梯电价的高段;二是转供电存在线路损耗;三是房东主观因素。房东和房客在电价问题上一般都有书面或口头协议,属于房屋租赁协议的内容,为《合同法》约束的范畴。如果在租赁房屋时双方没有约定电价或者房东在协议外加价, 属于合同纠纷,适用《合同法》监管。对此,成县物价部门已要求部分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做好与房客之间相关细节的协商沟通 ,做到合同规范,细节完备,电价客观,共同守约,以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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