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7298.3亿元,同比增长16.5%,增速比1-4月份加快1.5个百分点。
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103.5亿元,同比增长28.7%;集体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3.1亿元,增长4.4%;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9119.8亿元,增长20.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739.1亿元,增长6.9%;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466.2亿元,增长10.6%。
1-5月份,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2333.6亿元,同比增长41.6%;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23150.1亿元,增长13.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814.6亿元,增长26.1%。
1-5月份,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31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0个行业减少。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4.8%,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2.6倍,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1.3%,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27.9%,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7.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44.6%,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1倍,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9.6%,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2.2%,汽车制造业增长0.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4.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7.8%,纺织业下降0.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11.5%。
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9万亿元,同比增长10.2%;发生主营业务成本36.3万亿元,增长9.8%;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6.36%,同比提高0.35个百分点。
5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08.8万亿元,同比增长7.4%;负债合计61.6万亿元,增长6.3%;所有者权益合计47.2万亿元,增长8.8%;资产负债率为56.6%,同比降低0.6个百分点。
5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13.5万亿元,同比增长10.6%;产成品存货41246.3亿元,增长7.3%。
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4.49元,同比减少0.31元;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费用为8.1元,同比减少0.04元;每百元资产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96元,同比增加2.4元;人均主营业务收入为126.1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6.6天,同比减少0.2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45.5天,同比持平。
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070.6亿元,同比增长21.1%,增速比4月份放缓0.8个百分点。
附注:
一、指标解释及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3、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4、营业成本: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
5、主营业务成本: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
6、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7、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8、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9、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包括应向客户收取的货款、增值税款和为客户代垫的运杂费。
10、产成品存货: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11、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100%,单位:%。
12、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单位:元。
13、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单位:元。
14、每百元资产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资产÷累计月数×12×100,单位:元。
15、人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平均用工人数÷累计月数×12,单位:万元/人。
16、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单位:%。
17、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360×平均产成品存货÷主营业务成本×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8、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360×平均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9、在各表的利润总额同比增长栏中,标“注”的表示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负数,即亏损;数值为正数的表明利润同比增长;数值在0至-100%之间(不含0)的表明利润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超过100%的表明由上年同期盈利转为本期亏损;数值为0的表明利润同比持平。
二、各项指标的同比增速和增量均按可比口径计算,其结果与用上年所发布数据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一)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根据国家统计局开展的企业组织结构调查情况,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跨行业重复计算进行了剔重。(三)在“营改增”后,由于服务业税负降低,部分工业企业将内部非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剥离,转向服务业。
三、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五、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